嘉禾县领导检讨四大过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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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11:00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新华社长沙5月28日电 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为建商贸城强制拆迁“株连”公职人员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嘉禾县委副书记李志勇介绍了县委、县政府对这一事件的四点反思。 李志勇介绍,经过讨论,县委、县政府认为,在珠泉商贸城拆迁工程上,嘉禾县委、
一是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彻,执政水平不高。首先是国土出让的操作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国土法办事。商贸城土地出让是在2003年8月29日正式挂牌,但在土地挂牌出让之前,县里就把建设用地许可证发给了投资商。其次,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四包两停”的嘉办字[2003]136号文件。 二是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出现了偏差。县委、县政府只看到了工程的整体效益,没看到拆迁户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没有“研究如何保障他们的利益”。 三是在具体操作上,县委、县政府操之过急。对“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就影响他一辈子”的标语,李志勇的解释是,实际上这一标语是在2002年11月县委召开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时提出来的。2003年12月14日,县里在召开珠泉商贸城拆迁促进大会时,这一标语又被挂了出来。“我们觉得这种提法确实是言之不当,过头了,容易引起群众的对立情绪和逆反心理。”李志勇说。 四是没有正确地对待舆论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