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东莞警方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罪追缉拆迁公司经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13:42 东方网

  东方网5月29日消息:东莞“5·27”塌楼事件发生后,警方已经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罪”立案,追缉拆迁公司经理尹某,出事水泥厂的负责人也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27日下午1时左右,东莞市中堂镇吴家涌第二工业区内,一家正在清拆的水泥厂内一座十几米高的水泥塔楼轰然倒塌,将6名工人埋在了瓦砾下。至当天晚上10时30分,4名伤者被证实死亡,2人重伤。至28日上午,死亡人数增加到5人。另外一名伤者黄大应脊柱受伤,目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迷住男人的数码武器
命运我把握 好运不错过 注册财富会员人人得奖
前伤势稳定。死伤者全部来自重庆开县。

  据调查,“5·27”塌楼事件原因初步认定为操作工人施工方法不当,先挖断了水泥塔楼的水泥柱,致使失去了支撑的水泥塔楼突然倒塌。进一步原因目前还在调查之中。

  关于善后理赔问题,有关方面称,6名工人均已买了10万元的保险。

  在水泥塔楼倒塌的现场,记者向和6名死伤者同班组的几名工人了解情况时,他们说:“没有劳动合同,好像是买了保险。”他们介绍,一个叫余德祥的重庆开县的工头承包了清拆塔楼的工程,然后将工程交给他们这个12人的班组做。他们均来自重庆开县。刚接到工程时,老板为他们买了5万元的保险,事故前两天,又买了5万元的保险。据他们称,他们没有固定的单位,哪里有活干,就到哪里干。因为文化程度不高,所以只能干些建筑工地上的重活。他们的计酬方式是“多劳多得”,就拿拆倒塌的水泥塔楼为例,工人们的计酬标准是每平方米3元,一整天干下来,工人们能拿到的也就是几十元。

  有关人士质疑:像清拆水泥塔楼这样的工程,应该由有资质的公司承担,但拆迁公司却把工程发包,交给来自重庆开县的一群农民工去操作,这种“偷梁换柱”行为,使生产安全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管。

  作者:选稿:李宏洋

  (来源:新华网)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国企业家治理沙尘暴
美进入恐怖袭击高危期
陈水扁“5-20就职”
美英向伊政府移交权力
巴黎戴高乐机场坍塌
美英联军虐待伊俘虏
莎拉-布莱曼演唱会
飞人乔丹中国行全记录
2004法国网球公开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