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两“蛀虫”虚开135万元增值税发票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14:28 新桂网 | |||||||||
新华社南昌5月29日电(左华莹李兴文)用假身份证申请成立公司骗取税务登记,专门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从中偷税百余万元。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南昌市德兴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出一审判决,归案的2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南昌市国税局稽查局调查,2000年11月,卢海泳、王振刚在卢荣碳的纠集下,利用
这家公司于2000年12月至2001年2月申报伪造的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107份,抵扣税额135万元。南昌市德兴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引起江西省公安部门和国税部门的高度重视,通过缜密侦查,日前2名涉案人员卢海泳和王振刚在南昌被抓获。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其犯罪事实判处卢海泳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王振刚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万元,另一名主犯卢荣碳正被公安机关通缉。 作者:左华莹 李兴文 (来源: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