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屋“禁炒令”为何管不住炒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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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16:39 扬子晚报 | |||||||||
昨天下午,南京市举行了自4月1日“禁炒令”实施以来首次期房退房公开发售。经过简短的摇号仪式,华静家园的这套退房找到了新的主人。作为期房限转的配套措施之一,退房公开发售本是房产部门加强对楼市监管的方式,但“禁炒令”已实施近两个月,为何只有一套退房得以发售,果真退房寥寥无几,还是其中另有玄机?“禁炒令”管住了炒房吗? 近日,南京市民刘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城北某楼盘售楼处看房时,意外地发现正
可见,楼市不是没有退房,炒房现象也依然热闹,那为何“禁炒令”没能管得住退房?据了解,房产部门管得住的,只是合同已经鉴证的退房房源,如果要更名,必须按退房手续公开发售,但大量只签订了认购协议书或是虽已签合同,但合同未到房产局鉴证的退房房源,则在私下里悄悄交易了。根据省和南京市的有关规定,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正式合同后,应在30天内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再加上签订认购协议书到正式合同又有一段时间,对于追求“短平快”获利的炒家来说,这段时间已经足够。有一些开发企业也正是在钻这个空子,继续私下纵容炒房。事实上,南京市房产局的另一监管措施——楼盘在售房源网上公示,也是因为鉴证时间相对放得较宽而形同虚设,由于开发商签了合同不鉴证,网上看上去有大量空房源,消费者实际却买不到,信息透明化依然未能实现。 业内人士指出,房产部门发布“禁炒令”,对楼市加强监管,对炒房现象加以控制,本是一件好事,但恐怕不是一两个措施就能奏效的,还需要更多的协调与配合。另外,限制炒房,除了直接控制外,加强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促使楼市供求关系平衡,解决结构性矛盾,可能更为关键。就像杭州出台的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人所得税,本意是通过税收抑制售房者的获利,来达到控制炒房的目的,但由于好房源供不应求,炒房者又将个税支出转嫁到房价之中,禁炒的初衷仍然难以达到。如果市场真正实现了供求平衡,有充足的好房源可供消费者选择,房产成为保值增值的长线投资品,追逐短期利润的炒房现象自然会无法生存。本报记者 王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