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公审黑社会性质团伙62名被告(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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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19:29 新华网 | |||||||||||||
所谓“青龙帮” “青龙帮”帮主赵元良,小名赵青龙,1969年生,六盘水市钟山区人,高中文化。此人身高虽然只有1.6米,体重却达160多斤,并且自幼习武,初中时就因打架出了名。1988年,赵元良与辍学在家的史洪信、王继军、李家华、鲜荣等10人纠合在一起,在水城老城片区为非作歹,逐渐形成一个流氓团伙。因团伙头目赵元良小名叫赵青龙,群众便把这伙人称为“青龙帮”。1993年,赵元良又将两劳释放人员召集在一起,通过非法手段垄断经营青山矿矿石销售、独霸场坝生猪销售市场,还通过控制娱乐场所收取保护费等渠道非法牟利,逐渐形成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成为六盘水建市以来第一大黑帮(本报2003年10月31日曾报道)。 10名“特殊”团伙成员 当天的庭审中,记者在62名被告中发现了10名身份特殊的团伙成员。 吕德贵,大专文化,捕前系六盘水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民警。 刘毕华,大专文化,捕前系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交警大队民警。 杨一箭,大专文化,捕前系水城县工商局市场服务站职工。 罗爱萍,中专文化,捕前系钟山区政府机关事务所驾驶员。 邓程,捕前系滥坝镇政府驾驶员。 张太安,捕前系重庆荣昌县安发畜牧营销有限公司经理。 彭涛,捕前系农行六盘水市分行营业部职工。 令狐华,捕前系六盘水市供电局职工。 胡世刚,捕前系水钢动力厂热力车间工人。 林科选,捕前系水钢炼钢厂保卫科职工。 上述10人有的充当黑社会组织的保护伞,有的则直接加入青龙帮,成了黑帮“喽罗”。 涉嫌17种罪行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称,以赵元良为首的青龙帮长期以来在该市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抢劫、杀人等等,犯下了一系列恶行。 记者统计了一下公诉机关指控青龙帮犯下的罪行竟多达17个,分别是绑架罪、聚众斗殴罪、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经营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等。 空前的庭审现场 昨日上午,六盘水市中院在该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能容纳几百人的法庭旁听席上座无虚席,连庭外的过道上也站满了旁听群众,除了法警外,法庭还请了近20名武警到庭维持秩序。 62名被告整整坐了5排座位,被告辩护律师达20余人。据称,如此空前的被告阵容,在六盘水市尚属首次。 法庭调查核实62名被告的身份就用了近1小时,大部分被告均有犯罪前科。3名公诉人轮流宣读起诉书就用了整整3个小时。由于该案部分涉及隐私,法庭宣布对该案将实行部分公开审理和部分不公开审理两种方式进行。整个庭审将历时七天,到下周四结束。 帮主当庭翻供 在法庭调查时,青龙帮帮主赵元良当庭翻供,对公诉机关指控他的8项罪行大部分都予以否认,并称他根本就没有成立帮派,青龙帮与他的小名赵青龙没有任何关系。 当公诉人问赵元良如何解释警方从其住宅搜出的近50把杀猪刀、30根铁棍等凶器时,赵称他不清楚是谁把“这些东西”放到他家里的,与他无关;并称其他被告的违法行为均系个人行为,他从未参与指使、组织。 虽然赵元良不承认其“领导”地位,可是接下来的几名被告均称他们是受赵的安排,在娱乐场所、矿山等地“工作”,一切对赵负责,虽然没有明确的帮规,但成员一旦退出就会遭到追杀,赵家里的刀、棍等就是用小姐“提成费”买的。 当天下午5点,法官宣布休庭,今天继续开庭审理。 作者:寇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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