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言论自由空间不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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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19:53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5月29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29日强调,香港的言论自由空间绝对没有减少,时事评论员、听众、新闻杂志专栏作家、新闻工作者和读者每天继续循多种渠道自由发表意见,并无受到限制。何志平在此间一电台节目中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所列举的自由和权利,包括言论和新闻自由,市民都透过基本法第27条以及《香港人权法案》第16条获得保障。
他认为,新闻和言论自由不是简单的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香港每天有52份报纸出版,还有864份期刊,另有120家国际传媒在香港设立办事处。香港也是地区广播中心,每天以170条频道向本地和世界广播。时事评论员、听众、新闻杂志专栏作家、新闻工作者和读者每天继续循多种渠道自由发表意见,并无受到限制。他说,收缩这方面的自由,等于收缩香港的视野,等于收缩香港的经济命脉,香港没有人会做这样的蠢事,政府当然也不会这样做。若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政府必须予以谴责,警方也会非常重视和迅速调查,不过这也有赖当事人通力合作,提供资料。 何志平强调,特区政府坚决捍卫新闻和言论自由,而香港将以其独特的地位和自由开放,成为国际商人与传媒进出内地的重要通道,并会努力维持香港作为国际传媒资讯中心的地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