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跨省转移危险化学废弃物续:赔偿1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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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30日02:1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昨天从省环保局获悉,转移倾倒危险化学废弃物到我省滁州市来安县境内的南京企业,已就污染损失赔偿了我省有关方面15万元。 据介绍,到目前为止,我省滁州境内受污染水体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工作已经完毕,残余污染物及受污染土壤全部押运至南京进行无害化处置,赔偿款项也已到位。目前,省环保局正组织专家对污染治理及善后处理情况进行验收。
此前,在国家环保总局的协调下,安徽省环保局、江苏省环保厅、滁州市环保局和南京市环保局就该事件进一步处理达成协调意见,南京市环保局责成南京曙光雷福斯硅烷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措施消除污染,于5月25日之前完成污染消除工作;同时要求南京市环保局依据法律法规对南京曙光雷福斯硅烷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本报记者 杨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