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正在清拆的水泥厂塔楼倒塌5人殒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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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30日08:20 金羊网-新快报 | |||||||||
警方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罪”追缉拆迁公司经理 新快报讯 据央视报道,5月27日下午1时左右,东莞市中堂镇吴家涌第二工业区内,一家正在清拆的水泥厂内一座十几米高的水泥塔楼轰然倒塌,将6名工人埋在了瓦砾下。至当天晚上10时30分,4名伤者被证实死亡,2人重伤。至28日上午,死亡人数增加到5人。昨日,警方已经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罪”立案,追缉拆迁公司经理尹某,出事水泥厂的负责人
据调查,“5·27”塌楼事件原因初步认定为操作工人施工方法不当,先挖断了水泥塔楼的水泥柱,致使失去了支撑的水泥塔楼突然倒塌。进一步原因目前还在调查之中。 关于善后理赔问题,有关方面称,6名工人均已买了10万元的保险。 在水泥塔楼倒塌的现场,记者向和6名死伤者同班组的几名工人了解情况时,他们说:“没有劳动合同,好像是买了保险。”他们介绍,一个叫余德祥的重庆开县的工头承包了清拆塔楼的工程,然后将工程交给他们这个12人的班组做。他们均来自重庆开县。刚接到工程时,老板为他们买了5万元的保险,事故前两天,又买了5万元的保险。据他们称,他们没有固定的单位,哪里有活干,就到哪里干。因为文化程度不高,所以只能干些建筑工地上的重活。他们的计酬方式是“多劳多得”,就拿拆倒塌的水泥塔楼为例,工人们的计酬标准是每平方米3元,一整天干下来,工人们能拿到的也就是几十元。 有关人士质疑:像清拆水泥塔楼这样的工程,应该由有资质的公司承担,但拆迁公司却把工程发包,交给来自重庆开县的一群农民工去操作,这种“偷梁换柱”行为,使生产安全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管。(子琦/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