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防总要求沿江各地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度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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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30日13:14 新华网 | |||||||||
新华网恩施5月30日电 (记者杨希伟)长江防总办公室负责人30日介绍说,长江防总已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长江沿线各省市切实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长江防汛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长江江务局局长史光前介绍说,“5·27”湖北清江山洪灾害、恩施市大龙潭电站围堰漫溃事件发生后,长江防总高度重视。长江防总常务副总指挥、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蔡其华紧急召集专家,对“5·27”灾害事件进行专题研究,并派他们一行三人前往恩施市灾害事件发生现场,对事件进行调查了解,协助地方全力施救。
长江防总向沿江的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8省市的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防止“5·27”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各省市要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开展安全度汛大检查,重点检查各项目法人防汛责任制落实、在建工程的度汛预案、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抢险队伍组织、突发险情的预警应急机制等情况,尤其要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的预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解决,不留任何隐患,确保在建工程安全度汛。 长江防总还要求,各在建工程度汛期间,要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趋势,加强险情巡查和防汛值班工作,遇到突发险情,要及时向当地防汛部门报告,并按照度汛预案全力做好抢险工作,及时启动突发险情的预警应急机制,将受洪水威胁的人员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区,努力将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长江防总强调,发生重大险情,特别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各级政府和防汛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谎报。 相关专题:湖北清江大龙潭电站围堰被冲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