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奖公证公证员、主办方不得串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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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31日01:28 三秦都市报 | |||||||||
司法部《开奖公证细则(试行)》7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开奖公证程序,发挥公证监督职能,维护开奖活动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司法部昨天印发了《开奖公证细则试行》的通知。 开奖公证是公证处通过事前审查、现场监督的方式,依法证明面向社会发行彩票或者
办理开奖公证,公证员要对开奖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在开奖活动结束时由公证员当场宣读公证词。现场情况及中奖结果应当记录并存档。 承办开奖公证的公证处及公证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与主办单位串通,损害社会公众利益;不得购买或者收受本次有奖活动的彩票、奖票或者设奖物品。 《开奖公证细则试行》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据央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