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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与思考:记者向农民索要钱物的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31日17:39 观察与思考

  几天前,浙江台州市的一位农民朋友给笔者打来电话,询问某中央级媒体的“记者”愿意为“当地村民集体状告村干部贪污”的案子“写报道”,当农民们集资做了一周的接待后,那位“记者”还索要5000元现金,“这钱该不该给他?”笔者在明确告诫“‘有偿报道’是违法的、不要给他”后挂断电话,心中却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这位“记者”伸手要钱,根源在哪里?恐怕还是基层政权和执法机关的失职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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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对基层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在制度上的作用明显滞后,一些村民反映,村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所能捞到的“好处”,远比理论上的“报酬”多得多,在一些相对富裕的农村,部分村主任、村书记由职务带来的各种收入超过城市公务员的收入,这种现象也可以从近年来多次出现的农民组织为选举干部而“重金贿选”、甚至不惜使用炸药等暴力手段争当村干部的现象中窥见一二。而除了对村干部平常的监管失之过宽以外,部分乡镇政权组织和执法机关在处理村民对村干部的腐败举报时显得十分漠视,部分乡镇干部是否与村干部在某些方面形成“利益共同体”也值得怀疑。就此次“村民集体状告村干部贪污”案而言,据村民反映,他们已经集体向镇政府反映了近2年,上级纪检部门也已经查实了一批村干部的贪污、挪用公款等事实,但村干部仍安然无事,而举报的农民却接连受到报复,一些当事人莫名地发生在夜晚被不认识的人打伤、家中失火等可疑报复事件。“政府”一直没有说法,司法机关似乎对经济案件更感兴趣、对农村的纠纷案件一拖再拖,弱势的村民只得求助于媒体,而地方党报对此类“麻烦事件”又显得“极为谨慎”,在这样的“供求关系”背景下,一些所谓的“记者”有了可乘之机。

  另一方面,农民们在处理此类案件、包括私人间的纠纷时,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也显得极为欠缺。如对发生纠纷,是否可以上法院等司法程序知之甚少。在一些地方,过去公、检、法部门下乡宣传法律知识、发放法律读本等举措被只是在城市市中心举行现场咨询活动所代替。农民法律知识如此缺乏,对于在近8亿农民的中国进行“依法治国”是极为被动和不利的。 台州 丛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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