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女孩观看演出遇尴尬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03:11 京华时报 | |||||||||
作者: 谢丽佳来源: 本报讯(记者谢丽佳)5月30日晚,张小姐和同伴手持“贵宾”票到首都体育馆去观看莎拉·布莱曼演唱会,一男子将她们的票骗走后卖给另外两名女孩子。张小姐和同伴因不肯向持自己的“贵宾”票的人让座,双方发生纠纷。张小姐随后被带到派出所,导致耽误观看演出。
张小姐和好友滕小姐花2560元钱买了两张“贵宾”票。5月30日晚上7点左右,两人来到首体,入口处检票人员撕下副券后,两人拿着票根进入会场。当她们走到自己的座位附近时,一名坐在此排第一个座位上年约30岁的男子自称是检票人员,要她们交出票才能进入。张小姐注意到他身边放着三四张入场券,以为是入场的观众按照“规矩”留下的,就把票根交给这名男子。等到张小姐再回头时,男子已不见踪影。两人赶紧向站在看台第一排值勤的民警报警。民警告诉她们可能是上当,让两人先坐一会儿再说。 7点55分左右,演唱会开场约四五分钟时,两名年轻女孩手持张小姐和同伴的入场券要她们让座。张小姐拒绝让座,并将自己受骗之事告诉她们,问对方是否在票贩子手中购得此票,但对方拒绝透露在何处购票,坚持让张小姐两人离开。 双方理论约半个小时左右后,一位民警将滕小姐叫出场外,表示会为她们找别的座位。张小姐认为这个位置是自己花钱买的,坚持不肯离开,演唱会中场结束前三四分钟,两名民警将张小姐二人带到值班室,约10分钟后,民警又将她们带到首体对面的派出所。在派出所,张小姐二人写了检讨书,10点多钟,两人才得以回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