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要感谢费 防城港一副区长丢乌纱又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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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09:18 桂龙新闻网 | |||||||||
防城讯 原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江国纪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1995年3月至5月,江国纪在审批防城民贸公司征用防城区附城乡土地和帮助处理该土地纠纷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附城乡村民“感谢费”5万元。1996年春节,江国纪在审批防城区农村能源办征用附城乡土地的过程中,收受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宋启荣(已因贪
来源:法治快报 责编:韦力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