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向全国通报各级防汛责任人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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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10:0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1日电 (记者姚润丰)全国各大流域6月1日起全面进入主汛期,为做好2004年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依法向全国通报了各级防汛责任人名单。 国家防总向全国通报各大江大河、重要病险水库、主要蓄滞洪区和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责任人名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
国家防总还特别强调了对行政领导的责任追究制度,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严格实行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官僚主义、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