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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农技推广凋敝之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现状扫描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10:20 新华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得到蓬勃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农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农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农民增收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十分艰巨。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农业科技进步及其有效推广。令人焦虑的是,目前在全国很多地方,农技推广体系已名存实亡,甚至销声匿迹。重建一个高效、纯公益性质的农技推广体系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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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断、网破、人散

  4月,记者来到河南省驻马店市关王庙乡,据介绍,这里的农技站曾被评为全国先进典型。然而记者看到的却是一幅荒芜景象:1998年盖起的二层农技站已经人去楼空,锈迹斑斑的大门上靠着群众晒的玉米秆,不大的院里一边种着大蒜,另一边地也已经平整好准备种菜。

  记者跟随已经回乡务农的原会计陈大斌,走访了这个曾经名噪一时的先进单位。在陈大斌曾供职的会计室里,挂着两个奖状和一个鲜艳的大红证书。证书表明:农业部1989年、河南省农牧厅1990年都曾授予这个单位先进称号。据了解,1996年关王庙乡一年还给农技站拨1.5万元的经费,从1998年开始完全断奶。2000年,陈大斌在此留守两年后回家,至今没有得过一分钱工资。

  线断、网破、人散,这是记者不断从各个方面听到的对基层农技站现状的概括。河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体系管理科科长韩绍庆评价说,河南省现在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3个1/3:1/3还能正常开展工作,1/3能做少量的工作,1/3已不见踪影。一年来一直在乡下搞科技服务的河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任洪志称:这是当年执法检查时的情况,现在能存在1/3就不错了。

  据有关部门抽样调查,目前河南省农技推广体系中专业人员只占总人数的一半左右,其中大部分人又因工资无着丧失了工作积极性。据统计,河南省农技人员发70%以上工资者占55%,35%的人员工资不到70%,还有一部分人员自收自支。叶县田庄农技站1998年至今没发工资,兰考县农技站平均每人每年只发2000元。不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已无立锥之地,如陕县搞小城镇建设,全县17个乡镇中就有11个乡镇农技站房屋被拆。

  即使勉强维持下来的农技站,其现状也难以让人满意。河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认为新乡市小店镇农技站坚持得不错,记者几经打听,才找到一个大门上嵌着金光闪闪的河南省中棉种业短季棉有限公司牌子的单位,群众说这里就是原来的农技站。

  推广研究员、原来小店农技站的老站长买兴普告诉记者:我们原来是河南省农业战线上的十面红旗之一,率先在全国提出了立足经营搞推广,搞好推广促经营。现在已经改制为新乡市青鸟种业有限公司,大门口挂的是我们与另外一个单位成立的合资公司的牌子。据介绍,现在的小店农技站由于乡里不发工资,5个工作人员已各奔东西。

  与乡镇工资水平普遍较低、在农技站工作尚有一点吸引力的北方相比,南方一些经济发达省份乡镇农技站的现状更为不堪。近日,记者到广东省以农业经济为主的新兴县乡镇进行采访,深切地感受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已基本处于瘫痪状态。4月13日,记者来到新兴县六祖镇寻访当地的农技推广站,最终找到了一个挂有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牌子的门店,却发现这个站实际是一个农药、化肥小卖部。

  六祖镇的情况在新兴县比较有代表性。由于农技推广体系的削弱,尽管广东省经济高速发展,其良种管理和技术推广却明显滞后于全国水平。自《种子法》实施3年来,全省假冒伪劣种子坑农事件达到680宗,是前3年的3倍。

  底座毁坏 经费不足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了从农业部到县一级的四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正式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达百万之众。据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胡瑞法研究员介绍,在这百万大军中,国家一级的农技人员占0.05%,省级占2%,地市一级占6%,30%多在县一级,50%多的人员在乡镇和村组。如今,这个金字塔结构的底座遭到了严重侵蚀,人员急剧流失,村一级农技人员早在80年代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就逐渐消失殆尽,乡镇一级在90年代初的断奶断粮中也四分五裂,整个农技推广体系开始呈倒金字塔结构,很难有效发挥实际作用。

  为探求新形势下中国农技推广的发展之路,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曾对湖北、广东、黑龙江、甘肃等7省28个县,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农技推广体系调查。调查发现:目前约有一半左右的技术推广人员在从事行政执法和经营创收等非本职工作;非专业技术人员过多,技术推广机构存在严重的知识断层和知识老化问题;从事农技推广的专业人员中,也存在专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几乎所有被采访者都提到了经费不足这个问题。据河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的同志介绍,这几年整个农业经费逐年增加,但是推广经费却步步减少。该单位一年经费只有100万元,就人头费而言还差30多万元,20多个工作人员连差旅费都解决不了。

  中科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基层农技单位1996年~2002年间经费总收入和政府拨款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仅分别为2.8%和2.7%,远低于17%的同期国家财政收入年均增长率和国内生产总值8.1%的增长速度,也低于同期农业国内生产总值3.2%的年增长速度。在有限的经费中,72%被用来发工资,仅有10%被用于推广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农技站都缺乏技术推广项目。

  经费被截留的情况也比较严重。胡瑞法研究员指出,在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经费被行政主管部门挪用或截留的现象相当普遍,尤其是在一些贫困地区或者财政收入较为困难的地区更是如此。在湖北某县,该县2002年争取到30万元的农技推广项目费,全部被县农业局截留。

  缺乏经费保证,已使一些基层农技站陷入缺钱养兵、无力打仗的尴尬局面。

  农民盼技术望眼欲穿

  据了解,由于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撑,河南广大农村的大部分群众只能向经营商户寻求帮助,但常常因为掌握不了新品种、新配方的技术要领,导致庄稼出现问题。

  谈到农民对农业技术的需求,从农业专家、农技人员到农民都一致认为:太需要了。河南新乡市小店镇吴庄村农民王学瑞懂点农业技术。他说:现在新品种、新药剂多了,群众更需要专业人员的帮助。他举例说,近几年全市都在推广优质麦,但是他们村里的优质小麦播种面积却缩小了,原因是这个品种个头高,易倒伏。其实打一下控制药,让小麦节间距变短就可以克服了,但是没有人来指导。

  搞了几十年推广的推广研究员买兴普,谈起农民对技术的需要更是感触颇多。他说:农民需不需要技术?他们要靠土地吃饭,靠它娶媳妇,靠它生孩,靠它埋(葬)哩!没有技术他们吃啥、喝啥?农民种地没人管像做梦一样,种对了收一季,种不对赔一季。上边压着搞调整,群众没技术怕吃亏就偷着和政府唱反调。群众说上边的话咱别听,他叫种姜咱种葱,有的群众还问我你知道啥叫以农业为基础?那就是咱垫底哩。这话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是又有啥办法?政府不给发钱,技术人员不干活,群众只能像无头蚂蚱一样,碰来碰去。

  据农业技术人员调查,现在在河南农村,能及时自觉更新种子的农户大约有30%,绝大多数群众都是看到好处才更新,永远落在新品种后边。

  河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任洪志最近一年都在基层为群众提供科技服务。现在群众非常需要技术,他说,在农村很多群众上门咨询的问题,大多是种什么品种,施什么农药化肥,什么时间动手。这些问题不要说是省里的专家,就是稍微有点常识的技术人员都能满足,可惜没有人能为群众提供这方面的服务。

  现在,群众种地的积极性提高了,但一旦出现毁灭性的灾害,后果不堪设想。任洪志说,欠账时间长了,终究要出问题,等出了问题再弥补损失就太大了。他举例说,上个世纪90年代站所下放不久,全国出现了大面积的棉铃虫灾害。农业部的调查人员在河南郾城工作时,问一个县的农技人员哪里去了?最后发现,这些人员因为无法维持生计在街上卖呼啦圈。此后,河南又发生了上千万亩小麦的冻害。但是这些持续的警示一直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体制之弊

  - 探寻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崩溃之因

  体制之弊

  - 探寻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崩溃之因

  本刊记者

  王新亚 王恒涛 赵东辉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为何在现实中难以生存?追根溯源,要因在于当前体制存在弊端。

  推广体制非改不可

  自上而下的技术推广机制,造成农技推广决策的不确定性。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黄季焜指出,目前我国农技推广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完成各级政府的技术推广任务(而非考虑农民是否最需要这些技术)。这一计划经济时期沿袭下来的体制,为技术推广活动带来许多不确定性。一是技术的推广与否决定于政府财政是否有钱。如果当地财政紧张,即使政府认为某项技术重要,由于无法立项从而也影响到技术的推广。二是决定于政府财政部门及相关财政预算编制人员的知识水平与个人行为,如果这些官员认识不到农业技术的重要性,那么技术推广项目将不会被立项,从而也断绝了技术推广人员的活动经费。

  由于是自上而下确定的项目,未能充分考虑当地农民是否需要这些技术,结果被一些地方钻了空子。一些县市通过各种方法拿到这些项目,但在推广时却采取能应付则应付的办法,从而造成国家投资的浪费,甚至出现腐败现象。

  行政命令式的推广方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目前我国的许多农技推广活动仍以行政命令形式进行推广,推广活动是带任务、带指标进行的。由于这种形式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因此经常带来问题。最常见的问题是,政府号召种植某种作物或发展某种果树,但当这些作物或果树发展起来时,农民又遭遇卖难,造成损失。政府这种好心办坏事的现象,是行政命令式技术推广的最直接后果之一。

  按专业设站,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降低了农技推广的效率。目前我国的基层农技推广系统是按专业设站,其中种植业5站归农业行政部门领导,园艺站、果桑站等归园艺局、蚕桑局、林业局等领导,此外还有畜牧局、农机局、水产局等也参与农技推广工作。据河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的同志介绍,国家过去有8个部分管农业技术推广,省里有六七个厅局。仅河南省农业厅下属的技术推广机构就有土肥站、种子站、农干校、农广校等6个单位,再加上林业、水利、农机等部门恐怕农业推广部门不下20个。专家指出,多头管理体制是技术推广效率低下和技术推广资源浪费严重的原因之一。

  河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任洪志说,农民种一个小麦,种子要跑种子站,看病要找植保站,施肥要找土肥站……农民的技术需求是五花八门的,而专家涉及的面很窄,在时效和成本上给农民造成很大负担。现在很多部门都在搞科技下乡活动,哪一次投入不得几十万上百万元?与其走这个形式,还不如把钱投入到推广部门,实实在在为群众干点事。

  农技推广机构承担非农技推广职能的现象非常普遍。从事各种行政委托执法活动的农技人员比较多,乡一级的农技人员经常被乡政府抽调参加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记者还观察到,在农技推广工作被漠视、经费不足和工资水平低的情况下,许多农技人员实际上不自觉地以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自居,担心自己的执法职能被剥离出去而专门从事技术推广工作。

  对三权下放、断粮断奶的反思

  农业技术推广网络的破裂,直接原因是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受到的冲击,即行政单位体制改革的影响。在许多地方,涉及农技推广机构的改革是把乡镇农技推广人员人财物的管理权(简称三权)由县农业局下放到乡镇政府。这一改革的初衷是解决乡镇农技推广人员经费不足问题,加强乡镇政府对农技推广人员的管理,使其更好地为当地农民服务。然而,随着这一改革措施的推行,三权下放到乡镇的农技人员,其日常工作也只好服从乡镇的指派,乡镇工作变成了他们的主要工作,农技推广工作反而成了乡镇农技人员的服从中心工作(行政)后的工作。据调查,2002年,三权未下放的县的乡镇农技推广人员下乡从事农技推广工作时间平均为105天,三权下放到乡镇的农技人员下乡天数反而平均只有84天。另外,三权下放也在客观上为县乡两级领导安排其亲戚就业提供了机会。

  1993年,《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河南省实施该法的办法颁布实施,1995年至1996年,河南省政府又连续3次发文解决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三定(定机构、定编制、定人员)的问题,同时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农业两法执法检查,解决当时存在的断奶、平调资产、抽血等违法行为。但由于当时县乡分灶吃饭,乡镇财政压力开始增大,再加上在屡次机构改革中,大批超编人员开始进入农业推广机构鸠占鹊巢,大量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终于名存实亡。

  政府财政对农技站断奶断粮的现象普遍存在,在很多地方直接导致了农技站的消失。1991年,国务院在有关文件中规定,把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定为国家在基层的事业单位。1993年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乡、民族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为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又规定了在财政预算内应保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推广经费,并应当使该推广经费逐年增长。然而,上述政策并未得到较好实施。在一些地方,农技推广部门都被列为差额拨款单位,至今大部分未予纠正。结果是严重的:据统计,上世纪90年代出现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断奶断粮后,全国有44%的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43%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被削减和停拨事业费,近1/3的技术人员离开技术岗位。

  农业部全国农业推广服务中心专家李立秋认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之所以受到较大冲击,与我国政府的农业技术推广投资较少,以及各级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定性上的认识不一致有关。一种观点认为农业技术推广是公益性事业,必须由国家来承担其投资任务;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推向市场。

  李立秋指出,许多农业技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保密性差,外部效应很强,在应用上要求必须大范围协同进行,很难进行商业化操作,必须由政府进行公共投资。在农技推广对象-千家万户农民非常分散的情况下,对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与示范、技术人员的下乡等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必须有一定的经费支持,对农业技术推广投资的缺乏将导致新技术不能及时到达农民手里。因此,农业技术推广的投资主体只能是政府,这是农业技术、农技推广天然的公益特性决定的。

  从实际情况看,允许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从事经营,会引起一些单位或人员为了赚钱而增加农民的成本,并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调查数据显示,即使是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自身,对于有偿技术推广的认可率也仅为25%。为此,李立秋、胡瑞法等专家呼吁:应该重建一个高效、纯公益性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再造之路

  - 重建高效、纯公益的农技推广体系

  再造之路

  - 重建高效、纯公益的农技推广体系

  本刊记者 王新亚 王恒涛 赵东辉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先后有110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要求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健全农技推广体系。翻看今年的议案,又有姜德明、李晓方等100多名代表提出相同的议案。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再次强调加强农村科技推广体系建设。那么,再造农技推广体系之路何在?

  修改法律:

  确认农技推广的公益性质

  理顺体制,法律先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副所长李晓方认为,现行的《农业技术推广法》是1993年颁布实施的,一些条款已经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对于农技推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不能很好地进行协调和解决,急需审议和修订。

  黄季焜、胡瑞法等农业政策专家还建议,在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同时要建立农技推广投资的监督与法律代言人制度。建立农技推广投资的监督机制,不仅可以保证技术推广投资足额到位,也可以保证相关投资按照法律政策所规定的比例与标准分配。建议将农技推广投资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交由人民代表监督与审议。上一级农技推广部门作为下一级农技推广部门的法律代言人,应有权督促下一级政府按新的农技推广法规定的比例履行其投资。同时,《农业技术推广法》应规定每年农技推广投资增长额、投资来源,确保专款专用,包括规定用于人员的培训费、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费等额度。李立秋等专家指出,1999年以来,我国的农技推广总投资中,中央投资仅占总投资的9%,远低于美国的25%、日本的40%和荷兰的60%。为此,我国中央政府应增加其投资比例,其中中央增加部分为农技推广总投资的净增部分,每年应以固定的比例保持投资的连续增加。另外,地方政府也应从部分农产品流通的增值税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农技推广的专项经费。在经费的使用上,专家们也建议革除过去那种陈旧的项目运作模式,建议成立农技推广基金委员会,将各部门每年下达的技术推广项目经费统一管起来,并实行从下到上的项目申请与审批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射阳县农技推广中心副主任姜德明提出,政府兴办公益性农技推广事业,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世贸组织的绿箱政策明确规定,病虫害控制、农业科技人员和生产操作培训、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检验服务等农技推广工作,可由公共基金或财政开支,这反映了世界各国对支持和保护农业的共识。鉴于此,姜德明等人大代表提出,《农业技术推广法》应进一步明确农技推广的公益性质,对各级人民政府应尽的责任也要规定明确,保证财政支持安排到位。

  一人一村工程:让专业人员真正沉到基层

  针对当前农技人员下乡难的问题,胡瑞法研究员提出了一个一人一村工程的设想。所谓一人一村工程,指的是一个农技推广人员负责一个村的农技推广工作。目前我国有近70万个行政村,有100万左右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按这一数字,我国目前的农技人员远远大于一人一村。实行一人一村工程,可以明确农技员的职责,使其所负责的村的农民在生产上所遇到的技术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如果自己不能解决,技术推广人员一定知道当地哪些技术人员能够解决),同时及时为其所负责的村提供有关农产品的市场等方面的信息,真正地承担起服务农民、推广技术的职责。推行一人一村工程的优点在于可以对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同时也有利于基层的政权建设,并不增加农民的负担。

  当然,一人一村工程的顺利实现,应当以理顺农技推广部门经营创收和农技推广之间的矛盾,以及推行技术推广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为前提。

  区域中心站:建立一体化的农技推广创新体系

  胡瑞法认为,目前的县级农业行政部门各自为政,非常不利于农村经济与加入WTO后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为此,他建议改革目前的县级农口行政体制,合并现有的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水产局、林业局等农口各局,成立全新的农业局,并下设种植业股、畜牧股等各专业股和农业执法大队以及农业技术推广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负责本县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立项、竞争及相应各推广中心的工作。

  与一人一村工程相配套,胡瑞法、黄季焜等专家还提出了建立农技推广区域中心站,加强技术引进、试验与示范工作的建议。他们认为,目前直接以乡镇政府管理的农技推广机构使农技推广活动受到较大的冲击;而一乡一站(中心)则又使农技推广队伍过于分散,不但占用了大量的经费,同时也很难开展技术的引进、试验与示范推广工作。他们建议,在推进一人一村工程的同时,建立农技推广区域中心站,该中心将是集农业生产各专业(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机械等)的新技术引进与示范基地,其人员由该区域内的负责一人一村的全部农技员构成,这些人员在平时主要承担所负责村的技术推广工作,在其他时间主要负责技术引进与示范试验。由于各区域中心承担了多数专业的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活动,因此,中心站也是一个技术与信息交流的场所,成为农业新技术的扩散中心。

  三大任务在肩,农技推广急需重新出发

  一些农业专家指出,在当前,我国农业面临着技术更新、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结构调整三大任务。这三大任务的完成与否,既决定着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同时又决定于农技推广的深度与广度。

  与任务的繁重相比,现实中农技推广的困难却在加大。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是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小规模经营为主,这直接影响到农业技术推广的成本和规模。近几年来,随着农产品收入在农民总收入中所占份额的下降,农产品比较效益逐步下滑,加之采用农业技术的风险一直存在,农民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实际是下降的。面对这种情况,恢复农技推广体系的高效运作就显得更为急迫了。

  尽管如此,人们从政府部门的积极行动中看到了拯救农技推广的希望。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了农业技术对农民增收问题的重要性。3月30日,国务院决定采取更直接、更有力、更果断的措施,强调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第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专家们的呼吁正在得到回应。针对近年来全国两会众多关于重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提案、议案,国家农业部认为,健全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实现科技兴农的组织保证。目前国家正在进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因地制宜地设置基层推广机构,逐步形成国家兴办与国家扶持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农业部将抓紧进行改革的试点工作,积极为《农业技术推广法》的修改创造条件。据了解,这一试点工作已于2003年11月在全国10多个省份启动,其中建立综合性的区域中心站是一项重要内容。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则认为,《农业技术推广法》已经颁布实施10年,及时总结该法实施以来的经验并适时予以修改,以适应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是十分必要的。建议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尽早开始《农业技术推广法》的修改工作。

  人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个高效、纯公益性的农技推广体系将在广阔的农村大地开花结果!(王新亚 王恒涛赵东辉本期焦点策划、编辑:滕朝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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