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青年参考专题 > 正文

保监会统一国民待遇 洋保险不再被另眼相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10:22 青年参考

  本报记者邵洁发自北京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日前发布2004年第4号主席令,正式出台《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简称《细 则》)。该《细则》将自2004年6月15日起施行,其中最引人注目之处是外资保险公司在华的国民待遇问题。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迷住男人的数码武器
命运我把握好运不错过 注册财富会员人人得奖

  《细则》首次对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递交的申请材料、审批程序,以及增设分支机构需要增 加的资本金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意味着外资保险公司享受与中资公司同等的国民待遇。

  中国保监会国际部官员杜红梅女士指出,《细则》是根据我国保险业发展和开放的实际情况,对2002年2月1日 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中未予明确、但在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补充和细 化, 《细则》的核心问题无疑是外资公司享受国民待遇。

  而与《细则》同一天发布,也将与其同一天施行的新《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要求,保险公司设立的最低资本金要求 为2亿元人民币,每开设一家分公司,需要增资2000万元,注册资本金达到5亿元时,开设分支机构可不再增加注册资本 。

  依据入世承诺,中国将在今年12月11日之前放开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区域限制,此《细则》的出台恰逢其时。

  “对外资保险公司的这些要求已经和对中资保险公司的完全一致。在过去,外资保险公司在开设分支机构时一直是参 照旧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进行的。”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据业内人士介绍,与以前有所不同的是,中国最初对外资保险 公司设立注册资本金的要求曾低于2亿元,依据本《细则》,“《条例》生效前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资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 金或者营运资金不足2亿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本细则生效后2年内缴足;未缴足注册资本金或者营运资金的,对于其开展新业 务的申请,中国保监会不予批准。”

  杜红梅女士称,从分支机构的设立上来看,外资保险公司所需要的条件与中资保险公司完全一致,这表明了监管部门 对外资公司给予了国民待遇。保监会的统计数字表明,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38家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共设立了65个营业 机构,超过了中资公司的数量。

  美国友邦保险北京分公司的销售主管黄涛在接受采访时称,友邦对《细则》持支持和欢迎态度,因为《细则》很明显 地体现了保监会对外资保险公司不再“另眼相看”,已经和中资一视同仁。他告诉记者,和国内保险公司一样,友邦的所有资 金也在保监会的监控下,目前仍不允许在国外运作。友邦保险是我国目前惟一一家外资独资人寿保险公司。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认为,保监会的这一举措为外资保险公司进一步降低了准入门槛。但他同时表示,从 中国的保险市场现状来看,如果能够有更多的外资独资公司进入,则将有利于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他强调,与中外合资保险 公司相比,中国目前更急需的是外资独资保险公司,因为这些公司能够提供“原汁原味”的保险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

  然而,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寿险领域必须选择合资的方式,《细则》中明确限定寿险 公司的外资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50%。与寿险相比,财产保险公司可以以外资独资的形式进入市场。依据承诺,2003 年12月起,外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在中国建立独资的子公司。郝演苏分析,外资财产保险公司可能很快就要来了。

  相关专题:青年参考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

热 点 专 题
中国企业家治理沙尘暴
AC米兰中国行
美进入恐怖袭击高危期
基地在沙特发动袭击
美英向伊政府移交权力
美英联军虐待伊俘虏
莎拉-布莱曼演唱会
飞人乔丹中国行全记录
郑洁无缘2004法网8强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