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题 > 正文

上海今起治理货运车超载超限 按吨收取处罚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10:56 解放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万益恒 董晖 记者 张奕) 据来自本市公路管理部门的消息,今天起,上海将对损坏公路路产的行为人收取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G312(曹安公路)、G318(沪青平公路)、G320(沪莘枫公路)、G204(沪宜公路)四条国道的上海入口处,将率先启用“固定式测重仪”。这标志着上海开始全市范围内开展货运车超载、超限的专项治理行动。

  今天起,上海正式实行《上海市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收费标准〈暂行〉》。该标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爱孩子从这里开始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意乱情迷不妨颠鸾倒凤
准规定,未经批准的超限车辆车货总质量每超限1吨收取30元赔偿费、轴载质量每超限1吨收取60元赔偿费;对经批准的车辆,每超限1吨收取10元补偿费,同时必须按指定路线、时间行驶;对于超限30%以上的车辆,禁止继续行驶,按规定予以处罚,并到指定的卸载点卸货。

  相关专题: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

热 点 专 题
中国企业家治理沙尘暴
泛珠三角区域整合9+2
美英向伊政府移交权力
关注2004年高考
我国部分省市供电告急
美英军队虐待伊俘虏
孙燕姿全国巡回演唱会
AC米兰中国行
飞人乔丹中国行全记录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