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有限权力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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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11:24 观察与思考 | ||||||||
陈有西 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就要实施了。这意味着,我国行政法这个大家庭中,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 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立法法》之后、又一个重要法律诞生了。除了行政法学界和政 府机关,这个法律是干什么的,好多人都还不大明白。
我讲个例子。比如结婚,人类历史上是不要官方许可的。原始社会大概桑间陌上,两情相悦就可以了。所谓"静女其 姝,俟我于城偶",关睢之篇,一番田园牧歌的样子。自己的命运是自己掌握的。封建社会,有了家族的约束,所谓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只得听长辈的了。但只要送过聘礼,换了年庚八字,办过喜酒,昭告亲邻,你这个夫妻就是合法的,可以"白头 偕老",官方也是不来管你的。到了近代社会,不行了,这个权力官方收去了,结婚权不是自己的,是国家的。即所谓"登记 制度",不到官方登记,你就不是合法夫妻。解放后几十年中,中国法律还承认有一个"事实婚姻"制度,近年婚姻法修改, 最高法院解释,把这一条也去了。"事实婚姻"不承认了,你没有到官方进行登记,哪怕老头老太白发苍苍子孙满堂相濡以沫 ,你也还是一个"非法同居"关系。所以,"许可权"的历史,实际上是一个公权力逐步被剥夺、约束私有权利的历史。国家 权力的扩张,使个人权利萎缩和被限制。结婚是人身权,吃饭也是人身权,大家想一下,如果我们吃饭也要国家发个"吃饭许 可证"你才可以吃,你是不是会觉得很荒唐? 所以,行政法学家在起草这部法律的时候,不是扩大和给予官员们更多的许可审批权,而是限制这种权力。需要许可 的范围大大缩小,没有规定要许可的事,百姓可以大胆地做。"许可"法,不是百姓的什么事情都要官方"许可",而是要大 大放开。让市场经济的社会高度自由竞争和发展。因为有权的人会有一个扩大权力的惯性。建一个项目要盖一千四百个审批章 ,就是官方许可权滥用的恶果。为什么会滥用?因为设的门坎越多,他的权也越大,来求的人也越多,单位收的、个人收的好 处也越多。因此,几乎所有的机构都讲自己执法权力太小,人员太少,要求扩大权力和机构。机构改革总是越精简越多。部门 立法的时候,总是为自己范围内扒拉权力。以致国务院清理规章时,清了数千个,百姓的负担也没有减轻多少。 我们这样说,是不是干脆不要许可了,让大家自由发挥多好? 这样也不行。国将不国,社会将大乱。如果没有国家的许可限制,枪也可以造,炮也可以制,红灯随便闯,医院随便 开,百丈高楼农村建筑队也去造,非乱套不可。所以,国家许可制度又是国家管理的必然手段,没有它不行。 因此,从两个方面看,一个国家不能没有许可制度,但又不可有过滥的许可制度。但我国就一直没有这样一个法。没 有这个法,是不是就没有这个制度?不是的。这个制度被政府的文件掌握着。而文件就象春天的草,割了一批,又长出一批, 因此中国不但是一个"行政处罚大国",同时也是一个"行政许可的大国"。清理一下,据说行政许可的种类和事项数不胜数 。 讲到这里,就可以明了《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这个法,是一个控权的法,法有明文,可以限制政府部门乱设许 可权。但这个法出台后,也有可能被执法者作为一个扩大权力的法。在实施中不断扩大许可权。 人民知道了这个道理,可以盯住官员的欲望。官员知道这个道理,就会像孟德斯鸠说的,"有权的人运用权力到有界 限的地方为止。"这就是《行政许可法》立法的底蕴和初衷。 (作者系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 相关专题:观察与思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