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主任:千方百计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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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14:11 新华网 | |||||||||
国家民委主任说,要千方百计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可持续发展 新华网北京6月1日电 1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发表了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题为《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文章。他指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核心的问题是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关键的问题是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级各类人才。
李德洙说,解决中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核心是加快发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要牢牢抓住这个核心,千方百计地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体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他指出,对于民族地区既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又要给予更优惠的政策;既要把经济搞上去,又要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要把西部大开发作为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小康的主战略来实施,把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他认为,既要充分发挥中央政府的作用,又要坚持抓好各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民族地区的开发应当同少数民族的发展统一和协调起来,不能离开少数民族的发展讲民族地区的发展。要注意让少数民族群众从发展中得到实惠,共享发展的成果。同时,注意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不断夯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经济基础和群众基础。李德洙强调,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关键的问题是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级各类人才。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应重点抓好五个环节:一是扩大数量。二是提高素质。千方百计帮助少数民族干部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三是改善结构。着力培养少数民族的党政干部和科技干部,形成梯队合理、结构优化的干部队伍。四是下大力气培养少数民族中高级领导干部。五是充分信任,放手使用。让少数民族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在实际工作中增长才干。李德洙表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根本的问题是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要在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大力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就要贯彻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增强全体人民的宪法意识,就要提高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观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