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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相互推诿导致数十名教师面临生存危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18:18 民主与法制时报

  本报湖南专稿/记者印嘉珍

  实习生葛佳轶

  非法将学校租赁给私人

  永纺子校地处永州市道县永州纺织厂内,是一所具有33年办学历史的9年制企业子弟学校,学校注重教学质量,在当地曾有良好的口碑,许多外校的骨干教师都慕名转至该校任教,生源多达1000余人。

  然而,2001年8月9日,厂方在未经教师同意、没有经过职代会讨论决定以及没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注册的情况下,将学校租赁给私人。该租赁协议由时任主管教育的副厂长周和平(代表厂方)与时任子校校长唐瑶光等3人(代表私人)签署,租期20年,承租方式为租赁民办。协议规定,厂方将现有的教育中心一切资产设施和现在岗教师交给租赁方使用,5年内厂方不收租金。

  自从学校租出去以后,教师的工资再也没有了保障,应享受的教师福利待遇和社会福利待遇均被非法剥夺。

  教师们在多次与厂方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根据国务院和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向县、市政府反映,要求政府解除厂方与私人的非法租赁协议;要求将学校与企业分离,移交当地政府接管。为此,永州市政府召集永纺厂、道县政府、教育、劳动、财政等部门,分别于2002年11月、2003年7月和8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永纺子校移交道县政府管理的有关问题,并先后形成了3份《会议纪要》。《纪要》明确决定:解除永纺厂与唐瑶光等人的租赁协议,永州纺织厂子弟学校整体移交给道县政府;对唐瑶光等人在租赁期间建造的教学楼等所投资的经费49.5万元,由道县政府清偿;移交后教师工资前3年由市、县财政各负担50%,从第4年起,由道县政府负担。

  如今已是2004年5月,永纺子校的移交问题仍然悬而未决,市政府的3次决议也未得到落实,教师们的合法权益依然得不到保障。

  那么,这其中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事关个别厂领导的切身利益

  2004年5月13日,记者来到了永纺子校。学校毫无生机,除了一幢新建的两层教学楼外,整个校园显得破败陈旧,教师的办公室更是简陋不堪,与它曾经拥有过的辉煌历史极不相符。教师们见了记者,便七嘴八舌诉说了他们的遭遇——

  学校租赁后,副厂长周和平将自己的一辆面包车供学校使用,当时我们就怀疑周和平用面包车暗中参与了学校的股份。直到他去世以后,他的好友来学校将该车变卖,并以股东的身份向学校索要红利时,这才使周和平暗中参股的事实明朗化。其实,厂领导暗中参股的不仅仅是周和平一人,只是我们手头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是,厂方的某些做法不得不使我们的怀

  疑趋于合理:学校租赁后,租赁者向每位学生收取择校费,包括本厂职工的子女。当职工提出抗议时,厂领导却从厂里拿出钱来退给职工。天底下哪有人会干这种赔本的生意?

  更令人心寒的是,厂领导与租赁者串通一气迫害所谓带头闹事的众多教师。学校出租时,厂方对学校的资产不审计,库存实物不作价,以致租赁者将学校原财产相继变卖,大量国有资产流入租赁者的个人腰包,而教师的工资却得不到保障。为此,教师们不得不停课上访。这一系列的连锁反应直接影响学校的教育质量,许多学生被迫转学,生源大量流失,现只剩350名学生。

  2002年2月4日,厂保卫科以写公开信为由,非法审讯唐金龙等3位教师;2月6日,厂劳资科将唐老师(中共党员、中教一级)调离学校到厂综合科从事挖土、补墙等工作,每月只发180元工资;3月19日,厂方以教师集体上访为由,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学校,对教师逐个审问,强迫教师写检查;6月26日,厂纪委书记在教师会上说:处理你们很容易,你们反映到中央也没用。厂方的态度助长了租赁者迫害教师的气焰,同年6月30日,租赁者解除了19名教师的用工关系。校园内还发生两起流血事件,打人者分别是租赁者及十几个身份不明者。血案惊动了司法机关,虽然受害者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但厂方对这两起校园血案却始终不闻不问。

  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19名教师将永纺厂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确认19名教师与厂方的劳动关系,要求厂方补发19名教师被非法解聘后拖欠的7个月工资,并补交养老保险金。2003年11月22日,法院终审判决教师们胜诉。但时过半年,永纺厂至今仍未按判决履行义务。更令我们气愤的是,我们个人应交纳的养老保险金已在工资中扣除,而厂方却从2002年1月以后分文未交。

  尽管市政府最后一次的《会议纪要》将学校移交的时间推迟至2003年的12月底,并且已减去了本应由厂方承担的各种经费,但厂方仍处处设置障碍——将学校的土地、校产抵押给银行。后来经过市政府的调停,银行已同意解封,但厂方就是不去办理解封手续。今年年初,经市、县和厂方审定的35名移交教师的名单,虽已张榜公布,厂方仍纠缠不清。

  当初,厂方租赁学校据说是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现在将学校移交按理说是彻底卸掉了企业的包袱,厂方为何不乐意呢?理由只有一个:学校移交将损害个别厂领导的切身利益!

  市政府:道县政府必须接受学校

  带着诸多疑问,记者来到永州市政府,社会发展室的李鼎荣主任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李主任认为,当时学校租赁给私人办学,承租者也是看好了学校,但与教师的关系搞僵,是与他们的管理有关。当记者问到永纺子校移交的时间究竟什么时候可以确定时,李主任拿出了一份《关于永州纺织厂子弟学校移交道县人民政府管理的协议书》(下简称协议书)。该协议书的甲乙双方分别为道县政府和永纺厂。目前在乙方的签字栏里有永纺厂的公章以及厂长曹政军的签名,落款时间为2004年3月10日;而甲方道县政府的签字栏里为空白。记者发现,协议书上确定的移交时间是2003年12月,为什么到现在为止仅有乙方的签名,而且落款的时间又是2004年的3月10日呢?

  李主任解释道,先前的两份《会议纪要》要求厂方承担49.5万元,移交后前3年教师的工资由市、县政府和厂方各承担三分之一。厂方认为负担过重,拒绝将学校移交。为了减轻厂方的负担,最后一次《会议纪要》已将49.5万元转由道县政府承担,3年的教师工资也改为由市、县政府各负担50%,但厂方仍不愿意移交。这份协议是去年由市政府起草拟定的,一直搁在这里。现在永纺厂在搞企业改制,也就是破产,厂方也就同意移交了。所以,今年3月份厂长到市政府把协议签了。当然,作为道县政府来说,无异增加了经济负担,有想法也属正常,市里也顾及到县政府的困难,已减去了县政府每年上交的教育附加费。记者询问道县政府是否愿意签字,李主任表示,根据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道县政府必须接受学校。至于学校拖欠老师工资问题,李主任表示市政府已经将3年应承担的50%的教师工资一次性拨发给了道县政府。

  记者感到疑惑的是,协议书上的移交时间是去年年底,而厂方签字的时间为今年3月10日,再加上目前道县政府尚未签署协议,那么移交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完成?李主任对此不置可否,只是一再的表示,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最近很忙,等他回来马上着手办理这件事,应该快了。

  县政府与永纺厂针锋相对

  在道县政府,接受记者采访的是分管教育的陈副县长。她说,移交之所以拖到现在,就是由于校方不愿意县政府分期支付49.5万。根据《会议纪要》的精神,49.5万由县政府承担,市政府免收县政府的教育附加费。但是县政府每年上交市里的教育附加费只有5万元,因此需要10年才能还清这49.5万元。当然,租赁方和厂方是不会同意的。那么,还有另一种方式,学校的移交将与企业改制同时进行,永纺厂目前在搞改制,以前属于市里的永纺厂在改制后将属于县里,只要有哪个老板买断永纺厂,我们将从买断的钱中首先偿还这49.5万元。

  在看了仅有厂方签署的协议书后,陈县长表示,协议是厂方自己搞的,所以只有厂方签字,而且移交的土地和校产的数量没有填写完整,因此县里没有必要签这份协议。当记者询问学校移交的具体时间时,陈县长说,与永纺厂改制同步进行。至于什么时候能完成改制,陈县长也没有给记者一个明确的答复,只是表示市、县两级政府已经成立了改制工作组,进驻永纺厂。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永纺厂的陈国生副厂长。陈厂长告诉记者,将学校租赁是一次厂内部的改革,为的是减轻厂里负担,学校租赁出去以后,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师工资的发放就可以交由承租方解决了,而承租方也可以从学费中获得盈利。在谈到学校的性质时,陈厂长认为学校是股份制。当记者问陈厂长,教师们认为厂方不愿移交学校是因为个别厂领导暗中参股,移交将损害他们的利益时,陈厂长明确表示,至少从表面上看,厂里领导没有参了学校的股。不过他也不否认厂里领导可以通过其他人或者其他形式暗中参股。陈厂长告诉记者,县政府至今尚未核定学校的校产,另外学校的人员移交,厂方与县政府也有分歧,县政府只愿接收35名教师,而把9名停薪留职的教师排除在外。

  在谈到改制问题时,陈厂长说,改制就是卖厂,卖厂的钱用来安置职工还不一定够,怎么可能来还这49.5万元呢,49.5万还是应该由县政府自己解决。至于改制与移交是否会同步进行,陈厂长说,学校的移交绝对不可能并入企业改制,不管道县政府是否愿意接收,移交势在必行。

  政府何以取信于民

  由于非法租赁、胡乱办学,以及多方管理部门的相互推诿扯皮,一所曾经有着较高办学质量、良好社会声誉的国有企业公办学校,如今已处于风雨飘摇之中。通过采访,记者发现推诿和扯皮的现象仍在继续,教师们的困难还在加重。

  有着30年教龄的周彩莲老师,连声叹道命运为何对她如此不公:2002年7月她曾被学校解聘,同年9月丈夫意外身亡,留下孤儿寡母,生活没了来源。年仅45岁的周老师,在这两年间,为了生存,为了女儿能有钱上学,硬将一头青丝熬成了白发。  

  与周老师一样,现年47岁的朱建新老师也曾在2002年被学校解聘。朱老师的妻子常年生病下岗在家,儿子才2岁多,每月只能靠借债过日子,亲戚朋友能借的都已借遍了,今后的日子怎么过,他自己也心中无底。

  2003年11月法院判决厂方败诉后,厂方仍一再拖欠教师们的工资。2003年9月至12月的工资,拖到今年元月才发;今年1月至3月的工资直到清明节前才领到;如今又有两个月没有发工资了。教师们的工资本来就比较低,最多的也不过500余元,由于厂方一再拖欠,许多教师只能举债度日。

  永州市纺织厂子弟学校的移交事宜,关系到该校数百名师生的前途命运。这是大事,不该拖,也拖不起。由永州市政府牵头形成的《会议纪要》已时过数年,至今仍是一纸空文。人们不禁要问: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心里究竟有没有老百姓?如此作为又何以取信于民呢?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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