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希望就伊问题新决议草案修改意见能得到考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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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20:3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1日电(记者徐松常爱玲)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表示,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已就美英两国提出的关于伊拉克问题新决议的草案提出了一些新的建议,中国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得到提案国的认真考虑。刘建超是在1日例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做出上述表示的。他说,中国外长已就美英提出的伊拉克问题新决议的草案通过电话同有关国家的外长进行了深入的、广泛的磋商。中国支持安理会就伊拉克问题通过一项新决议,并欢迎美国和英国提出决议草案的做法。
但刘建超同时强调,各方也应该多了解伊拉克方面的态度和观点。 刘建超重申,中国主张恢复伊拉克在各个领域内的主权,包括在安全、外交、政治和经济等领域以及掌握自己的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的权利,同时多国部队的职责和任期也应该得以进一步的明确。总之,中方将继续本着认真、务实和负责任的态度参与有关的磋商,同时希望安理会能够就这项新决议尽早达成一致。 根据中国对美英两国5月24日向联合国提交的伊拉克权力移交决议草案提出的修改意见,伊拉克临时政府6月30日接管权力后,应有权决定驻伊外国部队的去留,并将多国部队撤离期限定在2005年1月。建议书还提出伊拉克临时政府有权接管伊拉克军队和警察,多国部队“在自卫行动之外的军事行动应与临时政府协商进行”,“伊拉克临时政府应全面行使主权,包括政治、经济、安全、司法和外交领域”。 美英两国提出的新决议草案明确规定驻伊联军当局6月30日向伊拉克临时政府移交权力,但要求多国部队继续驻留伊拉克,而且没有提出明确撤离时间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