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结果不作收费依据、企业纳税信用七月评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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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1:51 北京娱乐信报 | |||||||||
经济普查结果不作收费依据 据新华社电“在这次经济普查中,普查结果不会作为收取各种税费的依据,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申报营业收入时尽可放心真实填报。”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林贤郁1日说。
林贤郁表示,统计法明确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这次普查的结果不与现行的税费挂钩,只是作为国家制定宏观决策的依据,调查对象尽管放心,如实填报。 企业纳税信用七月评级 信报讯(记者贺文华)从今年7月1日开始,我市国税局将开始评定本市企业A至D级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评定结果的有效时限为两年。这是北京国税首次对纳税企业进行信用等级的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