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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存放进入国内市场汽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2:0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综合新华社电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对已经实行了十多年的进口汽车保税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规定,从2005年起,所有进口口岸保税区不得存放以进入国内市场为目的的汽车。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还规定,国家指定大连新港、天津新港、上海港、黄埔港四个沿海港口和满洲里、深圳(皇岗)两个陆地口岸,以及新疆阿拉山口口岸(进口新疆维吾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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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用、原产地为独联体国家的汽车整车)为整车进口口岸。进口汽车整车必须通过以上口岸进口。

  汽车消费以私人为主

  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明确提出,培育以私人消费为主体的汽车市场,改善汽车使用环境,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

  改革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规定,按照有利于企业自主发展和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原则,改革政府对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制度,实行备案和核准两种方式。

  (张毅 刘铮)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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