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终付女儿学杂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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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2:2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昨天,合肥市瑶海区法院执行局将刚刚执行回的1500元学费交到15岁的女学生郑婧的手里,缓解了母女俩的燃眉之急。 小婧的父母于2002年经法院调解无效判决离婚,小婧随母亲生活,爸爸每月承担抚养费210元。此后,小婧考取了市某高中特长班,入学后其母代为交纳近万元的费用。母女俩生活相当拮据,甚至连买早点的钱都没有。小婧于2003年9月向瑶海区法院起诉爸爸,要求其
5月28日,瑶海区法院执行局驱车数百公里来到小婧父亲所在单位,其父只得先行向法官交出了1500元现金。为了有助于案件的执行,执行局向小婧父亲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发出了强制执行裁定书和通知书:每月代扣小婧生活费210元,至女儿独立生活为止。 (瑶法 天利 吴功胜)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