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转让实行挂牌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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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2:4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重庆将对全市2000多户国有企业资产转让实行严格的管制。昨日,市国资委相关人士明确表示:今后,重庆国有资产转让都须进场,实行挂牌交易,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此前,我市也搭建了国有资产交易的平台,但真正的交易量却并不理想。据了解,我市目前市级国有企业共有900多家,区县有1000多家,市区两级共有2000多家,资产总额在千亿以上。
按照新《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的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必须遵循四个原则进行:1、严格进场原则。今后,国有资产交易只能在市国资委指定的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交易。2、规范操作。严格执行资产评估等程序,必须凭联交所为双方发的转让责任书,办理转让手续。3、坚持严格信息披露原则。4、严格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原则。 市国资委人士强调:各区县不能制定与《办法》相违背的任何规定或法规。该人士还透露:在交易量大的地方,如万州、涪陵等地,将考虑设产权交易分支机构。 市国资委人士指出,《办法》的出台就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同时,也从制度上改变此前国有资产转让中“不透明、不公开、不公平”的“三不”现状,避免个别地方在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的贱卖国有资产和暗箱操作。 另据了解,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今年第三季度,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将对全市国有资产交易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记者 周尚斗)网络编辑:王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