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毅被判三年未当庭提起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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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5:06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上海6月1日电(记者周凯)今天,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周正毅案作出一审判决,距周正毅被逮捕已近9个月。 9个月来,周正毅案一直是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的热门话题。今天得知此消息后,记者随即致电上海市新闻办公室,询问是否会统一发布消息,工作人员表示不会。据透露,周正毅没有当庭提起上诉。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的法定期限为10天。
在3月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路透社记者向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提问,周正毅是否还活着?焦扬表示,目前周正毅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刑事诉讼当中,有关周正毅已经死亡的消息是毫无根据的。 在5月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路透社记者提问,周正毅案子结果什么时候会宣布?焦扬回答,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8、19日依法对被告单位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周正毅等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虚报注册资本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一旦可以公布结果,有关部门会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今天,新华社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了上海市第一中院的判决结果。新华社说,法庭查明:周正毅于1999年6月至2003年5月间,指使他人连续买卖或者不转移股票所有权地自买自卖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导致这一股票价格上涨402%,获取非法利益。他使用虚假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把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亿元增至8亿元,虚报注册资本人民币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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