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毒酒97%已被查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5:16 新京报 | |||||||||
该案导致9人死亡,工商部门下一步重点查处已立案业户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綦伟)导致9人死亡的“5·11”广州毒酒案中的涉案毒酒,97%已经被查缴。记者昨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加大对于涉案业户的查处力度。
据调查,租住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的易祖启(又名易树发)夫妇、太和镇的易辉发夫妇以及租住天河区新塘街凌塘村的郑光月夫妇等人,利用民宅作为家庭式制酒作坊,将工业酒精当做食用酒精共勾兑了约1550公斤的散装毒酒。这些散装毒酒共导致50多人中毒住院,其中9人死亡。案发时,公安机关已回收1149.8公斤,加上后来全市工商部门查缴的已查明的359.7公斤散装毒酒,至此绝大部分毒酒已被查缴。 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加大对已被立案的121业户的查处力度,对涉案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营业执照。而对封存的散装米酒,则将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经检测合格,经营业户证照齐全且米酒生产来源合法的,将发还给业户;经营业户证照不齐全、无证照经营的合格米酒,将予以没收,作拍卖处理;对不合格的,统一由有关部门销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