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二十四种抗感染类药品大降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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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7:4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省物价局昨日发出通知,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精神,我省将大幅降低24种抗感染类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幅高达30%~40%,根据测算,药价降低后,全省每年可减轻患者负担3.5亿元。 据悉,此次降价药品均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品种。除了国家发改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的3种药品阿莫西林、氯唑西林纳、头孢噻肟纳从本月7日起执行降价规定外,我省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定价权限。此次未被列出的剂型和规格药品价格,地产品由产地省辖市物价局向省局申报;外地调入品种,由企业直接向物价局申报,省物价局增补剂型规格药品价格未下达前,各地不得自行定价销售。各地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高于此次公布价格的,必须按本次公布价格执行,低于本次公布价格的,不得擅自提高。 (苏佳中 杨涌 黄红芳)(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