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新郎“失踪”11年后警方帮“找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9:15 桂龙新闻网 | |||||||||
1992年9月15日,大化瑶族自治县江南乡尝梅村青年卢××结婚请酒,当天卢某、卢某某、蒙某(均已判刑)一起到卢××家参加宴酒。宴席间,卢某对卢某某与蒙某提议:今晚我们“搞”女人,卢某某与蒙某均表示同意。后于9月16日凌晨1时许,由卢某、卢某某、蒙某将参加婚宴的女青年蓝某,强行拉到单响屯外的娅严坳口下的玉米地,卢××也随后赶到现场。尔后,卢××与卢某、卢某某、蒙某等人对蓝某进行奸淫。卢××在行奸过程中,被其姐叫回家,行奸未得逞。
卢××作案后畏罪潜逃,2003年12月被大化县警方抓捕归案。 日前,大化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卢××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卢××有期徒刑一年。 (不详) 来源:南国早报 责编:覃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