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节能环保汽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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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9:18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赵承刘铮)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昨日正式颁布实施《汽车产业发展政策》。1994年颁布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即日起停止执行。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与1994年《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相比,新颁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具有七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取消了与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所作承诺不一致的内容,如取消了外汇平衡、国产化比例和出口实绩等要求。二是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该放的放开,该管的管住,依靠法规和技术标准,引导产业健康发展。三是提出了品牌战略,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为汽车工业自主发展明确政策导向。四是引导现有汽车生产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国内汽车企业集团做大做强。五是要求汽车生产企业重视建立品牌销售和服务体系,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六是引导和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新型燃料汽车。七是对创造更好的消费环境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