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体称“枪击案”失职人员被嘉奖为“功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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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9:35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6月2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三一九枪击案负责陈水扁、吕秀莲安全的“总统府”前侍卫长陈再福、副侍卫长沈再添,因严重“失职”遭记过调职,“监察院”并将在调查后于日内提出弹劾;不料“总统府”竟在五月十九日秘密替两人“记功叙奖”,还令“国防部”颁给陈再福金瓯奖章。两名千夫所指的“失职”将军不但“后功抵前过”,无惩处之实,反倒像是立了大功的“英雄”。
难以理解 “中山大学”政治所教授廖达琪昨天质疑,“总统府”对两人的奖励真是令人难以理解,“不得不让人有一些奇怪的联想”。她认为,这样的奖励是否意味在“总统府”眼中,两人在执行“国安”勤务时并无疏失,所以先前的惩处是委屈,应予补偿,“这是否也意味着他们配合一定的要求,执行上面的意思。” 一手主持奖叙陈再福、沈再添两人的“总统府”前副秘书长陈哲男昨在台媒记者查证时,透过幕僚表示,“我已不在副秘书长职位,对相关的事件不愿表示意见。”“总统府”公共事务室副主任陈文宗则表示,“陈再福获颁奖章是‘国防部’的权责,‘总统府’不便发言;沈再添记两大功则是针对他在二○○三年工作表现,当时并无枪击案发生。” 没发现枪击错失缉凶时机 三月十九日陈水扁和吕秀莲在台南市游街拜票时,遭枪手袭击;此事件不仅让“大选”翻盘,也使政局动荡至今。当时坐在前座的陈再福是现场指挥官,但他未能察觉枪击,在确定枪击发生后,也没有在第一时间下令封锁现场,错失缉凶时机。沈再添则是跟车护卫,也未及时做适当处置。两人的“失职”表现不仅受到在野党严厉批评,连“国安”单位内部检讨都认为在两人专业上有严重疏失。 对于陈、沈的“失职”,“国安局”在四月九日向“总统府”建议将两人记过调职,四月十九日“总统府”正式核定两人记大过一次并调职。但据“总统府”内部密件显示,在“国安局”建议惩处期间,“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竟在四月十四日主持“总统府”考绩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指示要替沈再添记大功两次,并在四月二十三日公布。 一天内签呈效率惊人 “总统府”人士透露,陈哲男在五月二十日卸职,但他在五月十八日的考绩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再以主席身分指示出席委员,就陈再福及沈再添在“总统府”任职期间的政绩(功绩)检讨、叙奖作业,要求人事处协调“国防部”等相关单位,在五月十九日考绩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办理完成。该人士说,“总统府”人事处以惊人的效率在一天内就奉上签呈,让陈哲男在任内最后一天核发公文。 “国防部”官员指出,按照“后功抵前过”原则,沈再添不但没有因枪击案“失职”而遭惩处,反而在相抵后竟因祸得福,过没有了,还加记大功一次。更离谱的是,前侍卫长陈再福竟还受颁陆军金瓯甲种奖章,“真是毫无天理”。 “国防部”颁奖违背常规 特勤中心高层人士透露,三一九枪击案中,陈再福严重“失职”却只记一次大过,已经惹得内部不满;没想到“总统府”五月六日竟还行文“国防部”施压,要求发军种奖章给陈再福。“国防部”在五月中回函“总统府”表示同意颁发奖章,整个过程“简直没有是非”。 对此,“国防部”相关官员表示,陈再福与沈再添的叙奖权责在“总统府”,只要“总统府”人事处与考绩委员会决议认定,“国防部”就必须按照“总统府”的决策,依其需求,同意颁给适当的奖章。 但熟悉台军奖惩制度的军方人士指出,“国防部”奖惩制度早有内规,“只要是在年度内被记过,就不能叙奖;虽然侍卫长等人的叙奖是由陈水扁来决定,但同样是军人,两套奖惩标准,自然会被人诟病。‘总统府’的作为,实在让人失望。”(潇凝) 相关专题:台湾“3-19”枪击事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