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禾被捕拆迁户获得1700元国家赔偿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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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9:36 北京青年报 | |||||||||
5月31日提出国家赔偿,6月1日有关方面即送来全部赔款 文/本报记者曾鹏宇 备受媒体关注的“嘉禾拆迁事件”日前又有新进展,记者昨天获悉,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日前派出律师赶赴嘉禾,向当地拆迁户提供法律援助;5月31日上午,两名律
清华大学向嘉禾拆迁户提供法律援助 “嘉禾拆迁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建设部、湖南省、郴州市先后派出调查组进驻嘉禾展开调查。除了拆迁程序问题的调查之外,媒体和公众对此前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逮捕的三位拆迁户命运也十分关注。5月27日,一直关注此事的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与三位拆迁户的家属达成协议,为他们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昨天下午,清华大学宪法和公民权利中心负责人吴革律师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5月28日,我们中心派出肖太福、杨作福两名律师赶到嘉禾,以独立律师的身份对事件进行调查,目的就是根据国家法律为所有嘉禾拆迁户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该中心认为,嘉禾事件反映了长期以来国内拆迁不规范、违法强制拆迁、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处于不平等地位、政府部门随意介入商业开发项目中的拆迁工作等诸多不正常现象,严重侵犯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尤其在保护自身财产权过程中被当地公安部门拘留、逮捕的李会明、李爱珍和陆水德三人,他们的合法权益更应受到关注,这也是该中心这次主要的法律援助方向。 6月1日三位拆迁户已经拿到全部赔偿 昨天下午,记者与还在湖南的肖太福律师取得联系,就在他和同事赶到嘉禾的5月28日当晚,已被关押一个多月的李会明夫妇及陆水德三人被释放。 肖律师告诉记者:“5月31日上午,我们代表李会明、李爱珍夫妇及陆水德三人向嘉禾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要求申请书。”他介绍说,提出赔偿申请前,他们参考了国家有关职工平均日工资收入标准,最后提出的赔偿额度是每人每天55.93元,其中4月26日被拘留的陆水德按33天赔偿,李会明夫妇则是30天整。 “上午递交申请书后,下午当地就作出了反应。”肖律师说,“当天下午嘉禾县公安局就将部分赔款交到了三位拆迁户手中,其中陆水德收到19天的赔偿款1063元,李会明夫妇各收到17天的赔偿款951元。按嘉禾县公安局的解释,他们负责三人被拘留期间的赔偿,而5月15日批捕到释放这期间的赔偿由作出同意批捕决定的嘉禾县人民检察院负担。” 记者随即又致电李会明夫妇,他们告诉记者,6月1日下午,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已通知他们前去领取赔偿,三人随后分别领到5月15日以后的赔偿金783元人民币。 赔偿决定书承认“李会明等人无罪” 记者注意到,在5月28日释放李会明等三人后,嘉禾县公安局政委王永平曾向新华社记者表示,对三人的拘留和逮捕“手续合法,程序到位”;但是在6月1日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赔偿决定书》中,这种说法已经有了一定变化。 记者从李会明提供的决定书中看到:“……本院查明,赔偿请求人李会明于2004年5月14日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本院批准逮捕,此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嘉禾县公安局在侦查中发现珠泉商贸城项目拆迁中存在违规行为,不应对李会明追究刑事责任。李会明于2004年5月28日被无罪释放……” 对于嘉禾有关部门积极应对被捕拆迁户的赔偿请求一事,肖太福律师表示:“这表明事情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当地有关部门以实际行动作出纠错的表率,才能最大程度弥补前一阶段的错误做法给百姓生活及嘉禾声誉带来的负面影响。” 工商档案显示开发商注册资金只有1000万元 除了维护拆迁户的正当权益外,肖太福、杨作福两位律师还专门到当地工商部门查阅了开发商的工商档案。“结果我们发现,这个公司注册资金只有1000万元,而当地有关部门曾多次宣称这个开发项目投资额超过了1个亿,很难想像一个注册资金只有1000万元的公司能负担起这样一个远远超过它自身能力范围的投资项目。”肖律师告诉记者。 此前嘉禾拆迁事件省部联合调查组成员、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司司长侯淅珉曾对媒体表示,由于这次强制拆迁责任者是嘉禾县委县政府,追究责任时“肯定是要落到人头的”、“要有责任人”。 昨天下午记者在采访时从拆迁户处获悉,当地有关部门已经暂停了有关人员的职务,其 中包括县委书记周余武、县政法委书记、拆迁办负责人周贤勇等人。记者随即向嘉禾县委县政府核实此事,但由于已过下班时间,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