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电池抽样合格率不到八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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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10:3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2日电(记者 杜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最新发布的抽查结果显示,电池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8%。 质检总局日前对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山东、广东6省市32家企业生产的59种产品,合格4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8%。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放电容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放电容量的大小是电池使用寿命的尺度。本次抽查中有10种产品的放电容量项目不合格。 少数企业的产品汞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1种电池仍为高汞电池,但其含汞量还未达到低汞电池的要求。 外观检验不规范。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分别存在电池直径偏小、总高超高等现象。此外,抽查中还发现,有的电池仍存在既无生产日期也无保质期、无执行标准编号、无厂址、无中文警示说明、电池上未标注含汞量等标识标注不规范现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