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卫生不合格的烧鸡店 对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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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13:36 新华网 | |||||||||
6月1日,记者从西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了解到,他们近日在接到市民李女士举报后,查封了位于南山路一市场内 的两家烧鸡店,并对经营者作出了行政处罚。 近日,西宁市民李女士在南山路电影院南市场买了半只烧鸡,孩子吃了以后就出现发烧、呕吐等现象。李女士带着孩 子到省妇产儿童医院就诊,诊断结果表明,孩子患有胃肠炎,是由食物中毒引起。随后,李女士向西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 了案,监督所马上
6月1日,经过化验发现,在烧鸡店的采样和李女士吃剩的烧鸡中都发现了金黄色葡萄球致病菌。根据这一情况,监 督所于当日吊销了这两家烧鸡店的卫生许可证,并对烧鸡店经营者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