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明日交锋:市场经济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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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15:4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这是两国在此问题上首次论辩,中方四名代表准备就绪 本报今天消息 《北京青年报》报道:美国商务部将于明天就“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进行听证,中美双方代表将在听证会上进行公开答辩,这是两国在这一问题上首次“正面交锋”。
四名中国代表将在美国的听证会上为中国的市场经济程度进行抗辩。四名代表由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两位官员、一名驻美使馆主管商务的外交官以及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一名副会长组成。 美国已经把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待遇排上了日程。在今年4月举行的中美商贸联委会上,双方决定联合成立一个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工作组。 美国商务部对市场经济的六个具体标准是:货币的可兑换程度;劳资双方进行工资谈判的自由程度;设立合资企业或外资企业的自由程度;政府对生产方式的所有和控制程度;对资源分配、企业的产出和价格决策的控制程度;商业部认为合适的其他判断因素。 美方在听证会上还希望了解中国经济体制中与市场经济不一致的地方,政府政策可能对市场以及中美贸易产生的冲击等等。“我们已经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有关人士表示。5月中旬,商务部就委托市场经济专家组完成了针对美国的答辩情况说明。 对于中国的四人代表团来说,明天的听证会将是一场“恶仗”。外电报道说,听证会的美方代表成分复杂,有20多个单位或个人,多数反对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一家美国协会更是在材料中提醒美国商务部,要特别注意中国当年入世承诺中关于“15年内可以被看做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规定。 非市场经济地位已成为中国在应诉反倾销案件中的一块“绊脚石”。根本原因在于反倾销案件处理中的成本价值“替代国”问题。反倾销案发起国如果认定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将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作为替代国来确定倾销幅度。在对华反倾销中,西方国家通常选择新加坡、印度、墨西哥等国为替代国来计算成本,而这些国家在许多方面成本远高于我国,对我国反倾销极为不利。 目前,新西兰、新加坡已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6月底,欧盟也将提交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初评结果”。(实习生 蕥嬉/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