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基会负责人称私人基金会五年后将超“官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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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17:4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基金会条例”昨起实施,民间“准入”开闸 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昨起实施。中国青基会常务副理事长徐永光接受本报专访表示,目前中国私人开办基金会几乎为零,但今后五年,私立基金会的发展规模肯定会超过
徐永光说,此前的《基金会管理办法》最不合理的地方就是不允许基金会从捐款中提取行政办公经费。“希望工程”实施已15年,没有经费支持却在不断做大,这种风险很大,如同“在天堂和地狱间走钢丝”。新《条例》允许基金会从当年总支出中拿出不多于10%的资金,用于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办公费用,这对中国的基金会发展太重要了。 我国现有1200个基金会。徐永光说,这些基金会基本上是“官办”的。往往是政府或某些部门自己想到要办“民间组织”了,才会向民政部门提出申办;民间人士创办的组织想找政府部门做“婆婆”难度颇大。优秀的民间环保组织“地球村”、致力于非营利机构能力建设的“NPO信息咨询中心”等因为找不到“婆婆”,为了获得法人地位只好到工商部门作为企业注册。 而美国有56000多家基金会,其中独立的私人基金会约占85%,公司基金会约占5%,面向公众筹款的社区基金会和运作型基金会的总数和资产加起来还不到10%。在美国,私人基金会占据着绝对领导地位。 徐永光告诉记者,现在为“希望工程”捐款最多的企业是私营企业。浙江的私营企业家林圣雄个人就捐建了百所希望小学,他准备拿出更多的钱办基金会。有一次,徐永光在温州碰到私企老板南存辉,他刚主持召开乐清市民营企业成立扶贫基金的大会,一个县级市,一下午就募集基金4-5亿。“希望工程”创办15年也只有20亿元,民营企业家的能量实在太大了。“新《条例》实施,是真正民间非营利组织‘准入’的开始。我相信私立基金会在3-5年内肯定会大发展,在规模上超过‘官办’基金会。”徐永光说。“民营企业对企业资金的支配权相当大,他们渴望通过奉献爱心,表达自己的社会责任,提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有的也想通过私立基金会,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基金会管理条例》的出台,会点燃更多热心人士投身慈善事业。” 徐永光是中国希望工程的创始人之一,他为民间成立私立基金会献出两计:一是筹款200万元,自己“造车上路”成立一家非公募基金会,这样干预少,有利于保持机构的独立性;如果独立筹款困难,不妨去游说有钱人或企业,让其接受你的公益理念和项目,出资成立基金会,“借车上路”。“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要按《条例》的法定程序进行审批登记和依法管理运行,这样可以名正言顺地用非营利机构的牌子做非营利的事;二是虽不能进行公众筹款,但可以接受捐款,收入不用纳税;三是按照基金会的法律规范,明确财产权,使财务和项目运作更加公开、透明”。 (本报记者 尹安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