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部门: “120”为急救惟一特服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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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01:55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卫生部、信息产业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及“120”特服号码管理,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任何机构、组织、个人等不得使用“紧急救援中心”、“急救中心(站)”的名称,并从事院前急救工作,“120”电话号码为院前急救惟一特服呼叫号码。 目前,一些地方出现医疗机构争抢或争设急救电话,“120”设置不规范、多点落地、
通知强调,原则上一个城市只建立一个急救中心(站);确因地域辽阔或交通不便等原因,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地级市院前急救网络未覆盖的县和县级市,也可以建立一个独立的急救站。通知说,“120”电话号码是院前急救惟一特服呼叫号码,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擅自设置任何其他形式的急救电话。已经设置的,如“96120”、“995”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个月内,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通信管理局予以关闭,并收回号码资源。 各电信运营企业地方公司严禁擅自将“120”急救电话接入名单之外的其他医疗机构;严禁为医疗机构设置除“120”以外的其他院前急救特殊服务电话号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