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搞垄断 喝水限“雄鹰”政府要求下属单位喝一种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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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02:51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政府部门发文要求辖区乡、镇、街道必须统一饮用一种品牌的矿泉水,还专门成立督查机构检查落实。 5月初,重庆市万州区工商局接到消费者的反映:万州区龙宝、五桥移民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先后发文限制竞争搞行政垄断。工商部门调查发现,龙宝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以《关于将“雄鹰”矿泉水作为龙宝指定饮用水的通知》,要求辖区乡、镇、街道必须
工商部门认为,万州区龙宝、五桥移民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的上述行为,已触犯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属于行政性垄断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