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1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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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06:10 深圳商报 | |||||||||
有关部门通知规定 高校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1500元 普通宿舍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
【本报广州电】(深圳商报记者李纪泽通讯员金辰钟洁)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保障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高校中专学生住宿费作出规定,引资新建公寓住宿费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500元,普通学生宿舍每人每年不得超过500元。 规定强调,从2004年秋季起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成人中专)、高级技校和高等院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实行分级核定的管理方式。根据广东省统一制定的学生宿舍档次划分,学生住宿条件共分四等,每等设立最高限价。其中,普通学生宿舍是6人以上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以下(含5平方米),有公共漱洗间、卫生间、配有床架、桌椅,住宿费每年500元,住宿费包含学生生活学习用的水电费;二级学生公寓是6人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大于5平方米小于7平方米,有独立卫生间、阳台、配有床架、桌椅、储物柜、风扇等设备,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住宿费每年750元;一级学生公寓4人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大于7平方米,有独立卫生间、阳台、配有床架、桌椅、储物柜、风扇,室内有供热水设备和热水,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住宿费每年1200元;引资新建公寓宿舍设备及住宿条件至少与二级学生公寓相同,具体标准按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原则核定,最高每年为1500元。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李纪泽通讯员金辰钟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