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鞋“三包”有统一标准 “三包”期内修鞋可获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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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07:51 新华网 | |||||||||
手机、电脑等高科技产品相继出台了“三包”政策,但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普通商品却没有一个专门的“三包”规定。昨天北京市商务局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消协共同发布了《北京市商业企业鞋类商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这是北京市第一个具体日常商品规范。该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阎立刚告诉记者,相关执法部门将以该办法为依据进行处理,经
根据《办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鞋凭证(单据),承担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不得拒绝消费者对购鞋凭证(单据)的索求。“三包”期限不得少于90天,没有约定期限的不得少于180天。鞋类商品售出7日以内出现帮面裂、帮脚裂、严重泛硝、明显变色、脱色;鞋跟变形;前帮明显松面、涂层脱落或龟裂、帮面接触地面磨损;勾心软、断或松动;外底或内底裂、断或凹凸不平影响正常穿用等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当负责一次性原价退货,或由消费者选择决定修理、更换。 鞋类商品在“三包”期限内经过修理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实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额分修理部位不同而有区别:装饰物,10%-20%;开胶、开线、鞋跟松动、掉跟、坏拉锁、露钉头,20%-30%;帮面裂、帮脚裂、严重泛硝、明显变色、脱色,鞋跟变形,前帮明显松面、涂层脱落或龟裂、帮面接触地面 磨损,勾心软、断或松动,外底或内底裂、断或凹凸不平,30%-50%。 新闻背景 目前市场上鞋类商品的生产问题比较突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最近的一次鞋类抽查中,40种儿童旅游鞋有25种不合格。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承认,鞋类商品的投诉比例较大,今年到目前为止市消协就收到相关投诉300多起。由于没有统一的“三包”规定,此前消协处理相关投诉只能应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消法却没有具体商品的明确规定,消协也只能“模糊调解”。(记者王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