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政府下“垄断”文件帮企业卖矿泉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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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10:10 南方都市报 | |||||||||
据新华社重庆6月2日电 政府部门发文要求辖区乡、镇、街道必须统一饮用一种品牌的矿泉水,还专门成立督查机构检查落实。重庆市万州区工商局日前依法制止了万州区龙宝、五桥移民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这一限制市场竞争的行政性垄断行为。 今年5月初,重庆市万州区工商局接到消费者的反映:万州区龙宝、五桥移民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先后发文限制竞争搞行政垄断。工商部门调查发现,龙宝党工委、管
龙宝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的扶持政策很快被贯彻执行。不久,龙宝教委要求辖区内的中、小学校统一饮用“雄鹰”矿泉水。与此同时,五桥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也先后发出《关于支持“雄鹰” 矿泉水销售的通知》和《关于加大力度支持“雄鹰” 矿泉水销售工作的通知》,对辖区内各单位统一饮用“雄鹰”矿泉水作出了同样硬性的规定。 工商部门调查认为,万州区龙宝、五桥移民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的上述行为,已触犯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属于行政性垄断行为,既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又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万州区委区政府根据工商部门的调查结果和建议,立即要求龙宝、五桥有关部门进行纠正,并指示区政府督查室督查,区工商局核查。日前,龙宝、五桥有关部门已先后发文撤销限制竞争的全部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