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工作规范7月1日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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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11:26 新华网 | |||||||||
一部适用于青海省境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务《青海省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将于7月1日起执行。 该《规范》要求汽车客运站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与进站经营的道路运输业户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明确规定一 、二级汽车客运站配置X光行包检查设备,其他等级客运站必须设“三品”检查点,严禁超载车辆出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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