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隰县“4.30”矿难事故责任人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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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15:16 新华网 | |||||||||
新华网太原6月3日电(记者 丁若亭)4月30日发生的山西省隰县梁家河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取得新进展,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6名犯罪嫌疑人,除1人在逃外,其余5人被当地检查机关批捕。 据《山西日报》报道,现已查明,梁家河煤矿瓦斯员郑侯平、梁家河煤矿二矿技术员王宗元、梁家河煤矿二矿包工头杜存福、梁家河煤矿二矿副矿长秦小明、梁家河煤矿生产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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