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停车场丢车也得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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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15:2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深圳讯 到商场购物寄存的车子丢了,这个责任该谁来负?家住深圳宝城76区的黄先生一纸诉状将宝城某大型商场告到法院,日前,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判处该商场赔偿黄先生经济损失10万元。 去年11月26日,黄先生去该商场购物时,将一辆捷达轿车停放在商场免费停车场,并领取了一张停车卡。从商场出来时,黄先生发现车辆被窃,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他又径直找
去年12月6日,宝民派出所破获一宗团伙盗车案。经审理,案犯交代了11月26日在这家商场盗得车主钥匙将车开走,由于该团伙仍有部分成员外逃,黄先生的车尚未追回。法院审理认为,商场建立了凭卡出入制度,但在犯罪嫌疑人不能出示停车卡的情形下,就轻易放行,未尽到法定的义务,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故判决商场赔付10万元。 (黄健民 李邵平)(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