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拉响拆违建“第一爆”(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15:2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轰隆一声拆了违建楼 本报深圳讯 “5、4、3、2、1,起爆!”随着爆破指挥人员的一声令下,深圳市南山区两幢高达八九层的永久违法建筑轰然倒塌。据了解,这是深圳市第一例经司法程序依法采用爆破方式拆除违法建筑的案件。 据了解,这两幢违法建筑位于深圳南山区内环路荔庭苑西侧荔枝林内,是砍伐荔枝林后兴建的,为钢混结构住宅,总建筑面积8246.79平方米。其中第一幢建筑物为8层楼,建筑面积为3262.82平米,第二幢建筑物为9层楼,建筑面积为4983.97平米。据评估,两幢建筑合计价值为670多万元。 去年3月,南山国土监察员在巡查中发现,有人在内环路荔庭苑西侧被规划为市政公园的地块内将2000平方米荔枝林砍伐,抢建三幢违法建筑。其间,国土部门曾多次制止,并将其中一幢楼房拆除,但另外两幢则利用夜晚和节假日时间抢建起来。 去年8月12日、18日,南山国土分局对违建业主孔某发出了《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15天内自拆违法建筑。但孔对此不服,于8月21日向深圳市国土局申请行政复议,深圳市国土局维持南山国土分局的决定,10月24日孔某向南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11月19日南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南山国土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随后,孔某提起上诉,2004年2月2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要求孔某在今年4月15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然而,孔某迟迟未采取行动。 南山区人民法院于4月20日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审查意见。相关部门多次现场勘察后决定在6月2日对该违建采用爆破方式拆除。爆破工作人员共钻了2000多个爆破洞,用了78公斤炸药。昨日的爆破工作进展非常顺利,从第一声炮响到最后一声炮响,只用了2秒钟,两幢楼在不到4秒钟的时间内就彻底坍塌。 图:除执法人员外,爆破拆违过程还引来不少当地村民观看和摄录 本报记者 施用和/摄 (欧阳四平 陈英)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