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一些省市开始下调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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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16:4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六月三日电(记者周音) 从今年六月一日起,重庆市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目前的平均每公里零点八八元人民币,下调为平均每公里零点六五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百分之二十六点七,最高降幅达百分之五十,最低降幅为百分之六点六七。 据介绍,重庆市这项重大举措的实施,能年优惠用户通行费达二亿元。
记者今日从中国交通部获悉,四川、河南等省也将采取措施,降低公路通行费。其中,四川省政府已作出决定,对电煤运输车辆通行费将减征为三分之二。 中国收费公路收费标准过高,一直是社会各界反映的焦点。各界反映强烈的是:规模大、里程长、标准高、违规转让收费权等问题。为此,交通部表示,要理顺收费公路管理体制,正确界定政府在收费公路管理上的职责,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减少管理人员,降低收费成本。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