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考生起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一案一审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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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21:2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记者吕诺)因“试卷雷同”被取消考试成绩的湖北考生郭萌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一案,日前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作出的考试违纪处罚决定。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今年2月4日以考生郭萌的试卷在评卷中被专家认定有违纪作弊行为为由,取消其2003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试成绩。郭萌对该处罚不服,将
3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郭萌状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法院认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权对报考相应学位的人员进行考试,并有权查处违反考试规则的考生。在本案中,原告和座次相连的另一考生试卷被阅卷老师发现有雷同现象。被告委托的阅卷单位组织专家小组还对试卷进一步做出了“雷同卷”鉴定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依据专家鉴定意见对郭萌做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法院应予维持。原告关于其不存在违纪作弊行为的理由不能成立,其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因处罚考试违纪作弊事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从今年2月起被4次告上法庭。除郭萌外,因“考试终了继续答题”被取消成绩的两位山西考生,因考试期间在卫生间看“小抄”被取消成绩的安徽考生,均不服处罚状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4案一审全部胜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