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临川第一人民医院:想要处方先掏钱买药 相关部门昨介入调查 省卫生厅表示该医院的做法不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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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1:49 江南都市报 | |||||||||
读者:分明是“霸王条款” 本报《想要处方先掏钱买药》一文见报后,不少读者纷纷致电本报,斥责医院的此类“霸王条款”。一读者电话中说,先掏钱买药再给处方,本身就是一种对患者不负责任的行为。患者去看病,当然想知道自己得了什么病,要吃什么药,要花多少钱,可是这些“知情权”却被医院的规定剥夺了,临川第一人民医院单方面的制度条款属于“霸王条款”,患者
省卫生厅:医院行为不符合规范 昨日下午,记者和省卫生厅医政处龚主任取得了联系。临川第一人民医院的做法,龚主任认为是不符合规范的。他告诉记者,国家卫生部早在2002年8月就已经对医院的“病历文书书写”作了规范,2003年底,省卫生厅在全国率先推出了《江西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施细则》,并于2004年1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前些天,省卫生部门还下发了6条规定,要求省内医疗部门纠正医风。但是,不排除《实施细则》在下发和掌握过程中的时间差问题。 抚州市卫生局:情况属实将严查 记者在和抚州市卫生局医政科曾科长联系后,曾科长向记者表示,如果情况属实将严肃查处。曾科长介绍说,市卫生部门按照省卫生厅的部署,已经安排了各医院派专人到省城学习《实施细则》,不存在医院不知道《实施细则》的问题。至于“药价虚高”问题,曾主任解释说,抚州各家医院都是在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幅度内,依据市场价格来定的,如果确有违反物价规定的,将严肃查处。他还透露,临川第一人民医院目前正处在转制时期。 记者获悉,临川区卫生部门、工商部门和纪检部门都已经介入调查,本报将进一步关注此事,也欢迎读者对此事发表意见或提出建议,热线电话:13097019797;Email:ywq0602@163.com。文/记者袁文庆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