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管召开会议——员工投票选举“小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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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1:49 江南都市报 | |||||||||
湖北消息“10票有8票都选你,就是你了。”武汉一美容公司的梅芳(化名)听到主管宣布选举结果时,一下子懵住了,继而号啕大哭。 2日,梅芳告诉记者,她在武汉佳信经济发展公司上班已两年多了。5月31日,她出差回来后,听说新来的同事手机丢了。6月1日下午,办公室主管组织员工开会,要求每人不记名投票,写一个偷手机的“怀疑对象”。于是,办公室的13名员工依次在小纸片上写下怀
梅芳最后一个写完,主管张经理当场对着梅芳说,“不用写了,10票有8票都选你,就是你了。”梅芳一下子懵住了,清醒之后,提出要报警。张经理说他们会报警的,随后就跟丢手机的员工一起去了派出所。但截至当日下午,梅芳也没有接到去派出所协助调查的通知。 法律专家向记者表示,该主管已经侵犯了员工的名誉权,可以要求该主管赔礼道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恢复名誉,并且可以要求适当的赔偿。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