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侦探在上海举行首届峰会希望获得合法身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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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1:51 新闻晨报 | |||||||||
“私人侦探行业”合法性频遭质疑 晨报记者陈里予 跟踪调查者、录音拍摄像、翻墙去取证……长期处于地下的“私家侦探”昨天居然在上海开起了私人调查行业的首届峰会,大部分“侦探”还摆噱头戴上又厚又大的墨镜,据
难应付记者频频发问 “峰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首次露面的“侦探”们似乎仍心存担心,他们大多戴上墨镜,有的穿着一身黑装,还一再声称不要摄像,摄影不要露脸。据说这是为了今后工作中不被人认出。 一个多小时的会议,争论的焦点始终集中在调查行为是否“合法”上。“这样的行为是否侵害到了被调查者的隐私权?”当记者们一再对此表示质疑时,“侦探”们却不断辩解:“翻墙是为了取得证据,目的比较单纯”;“我们所做的一切首先要满足委托方的知情权”;“我们获得的证据是公开的”;“已经有法院认可了侦探提供的证据”……而当记者询问侦探方式和收费价格时,他们又含糊其词地以“不知道”而搪塞。 “侦探”先于法规而动 记者了解到,根据1993年公安部颁布的相关通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最近,公安部传出消息,将首次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10个大城市公开调研私人调查服务机构。虽然上海方面还没有展开此项调研,但沪上从事私人调查行业的人员已经显得迫不及待。 “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使得许多公民在其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就需要有人提供帮助。1992年上海就出现了所谓的国内第一家私人侦探所。而今,上海各类调查公司30余家,私家“侦探”有200多名,但是多数私人调查机构处于“半地下”状态。一家调查公司的老总透露,每个月能接到六七百个调查项目,其中大部分是婚姻忠诚度调查。 “行业”中确有不良行为 “侦探所会根据侦探能力分为总探长、探员等等。侦探们各个年龄的都有,也有老人。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有律师、运动员甚至是教师。”福摩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孙颍俊透露:“我们对私家侦探要求很高,除了社会阅历、对事务的判断力、思维能力以外,还要进行系统培训调查手段、调查方法,特别是要学会保护自己。” 不过,一位律师出身的“私家侦探”坦言,公安部的调研是为今后规范管理作准备。由于“私人侦探”还没有合法,“行业”中的确出现了投机、欺骗甚至造假的现象。 有人指出,目前“私家侦探”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因此对沪上现有的机构,确实应该纳入规范化管理的渠道。但也有人预测,“私人侦探”合法化将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不仅是一个法律地位、准入标准、行业规范、资格审定标准确立的问题,更是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建立的问题。 | |||||||||